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局部修订,10月1日起实施! 证才通(中国证书人才网)2018年5月10日报道:前段时间,住建部官网发布了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局部修订的公告,如下所示:
通知链接:http://www.mohurd.gov.cn/wjfb/201805/t20180509_235971.html
本次修改为局部修订,新标准将在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,考友们不必惊慌。由于附件无法下载,目前还看不到具体的修改条文,本次修订应与老年人照料建筑有关。
2017年10月,住建部、公安部和民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征求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,小编也看了该征求意见稿,是在建规原框架的基础上增加第13章,原内容1~12章不变。13章主要包括老年人照料建筑的一般规定、耐火等级、高度、层数、安全疏散、平面布置等内容。同时,原《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》也更名为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》。
现行《建规》5.1.3是关于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,本次修订可能增加老年人照料建筑的耐火等级特属要求,《建规》5.4.4是关于老幼活动场所的平面布置,《建规》5.5.8中涉及到老年人建筑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设置,《建规》5.5.17的疏散距离中也有老年人建筑的相关要求……
从修订的条文中也可以看出与小编预测的修改内容相近。因此,大家真的不必惊慌,本次修订内容极少,但我们必须要清楚。同时,规范的每一次修订的背后可能是技术的革新,也可能是惨痛代价带来的教训。
2000年发生的洛阳东都商厦12·25特大火灾事故中,位于建筑地上四层的东都娱乐城舞厅面积460㎡,纳客定员200人,本次火灾共造成309人死亡。2001年4月,当时的建设部就发布对当时的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J16-87的修订,其中新增了5.1.1A,确定歌舞娱乐游艺放映设置在其他楼层时的厅室面积限制。
来源:注册消防工程师圈 作者:学川小编